民政部关于调整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的公告


为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质效,经研究决定,对民政部群众来访接待时间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自2026年11月1日起,民政部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调整为:

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—11:30。

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不接待群众来访。

请有来访需求的群众,留意接待时间变化,按照《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登记工作的办法》(国信发〔2026〕4号)有关规定要求有序走访。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
特此公告。

民政部

2026年10月8日